威海亚伟速录服务有限公司价格表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说明

现场会议记录

300元/小时 
1500元/天 

一天是按照六小时计算,晚7点后2小时算半天。

会议现场速录 
并投影显示

300元/小时

2000元/天 

指用投影仪将速录文字在大屏幕上同步显示,供与会者观看。

会议现场网上 
同步直播

300元/小时

2000元/天 

指将会议过程用文字的形式在网络上同步直播

整理会议视频字幕

200元/小时

两者一起制作300元/小时(将会议过程所拍摄录像整理字幕并编辑刻录成光盘)

影视后期编辑 
(光盘)

200元/小时

录音、录像带 
整理

200元/盘

不足30分钟算半盘,超过30分钟不足60分钟算一盘。如果录音带数量不是很大,24小时内交稿,量大价格面议。

口授记录

200元/小时

迅捷的速度,将为您带来“闻其声见其字”的感受。适合作家等文字工作者。长时间价格面议。

询问记录

200元/小时

为公安及检查机构进行询问、审讯等记录。长年合作价格面议。

谈判记录

300元/小时

 1500元/天

计费从会议开始算

视频会议

300元/小时

计费从会议开始算

影视剧字幕

300元/小时

量大价格面议

大量文字录入

200元/万字

可上门服务业可接稿件

网站访谈速记

300元/小时

时间从客户要求到达时间开始算起

采访带机、录音笔

200元/盘/小时

可上门服务

媒体采访现场速记

300元/小时

计费时间以到达现场算

如上述服务中涉及客户商业机密可签订保密协议

速录服务协议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山东省威海亚伟速录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录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如需速录服务,提前2-3天将速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安排速录人员。
    2.甲方为乙方速录人员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合理的便利条件,包括顺利进入速录现场,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在速录现场距离音源较近、视线较好的位置安排速录人员席位等。
    3.甲方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4.如速录现场允许录音(录像)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录像),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5.甲方因故若取消速录服务,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派出约定数量的速录人员,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早到达,乙方将适当收取费用。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准确率在95%以上。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电子文本资料交给甲方。速录内容将在乙方计算机内存留一个星期,在此期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复制或发送邮件。
    4.乙方必须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在速录服务终结后,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完全删除。
    5.乙方若因故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则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    

2.速录服务收费标准:
    (11500/天(6小时之内),半天起算,800/半天(4小时以内)。
    (2)若速录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延时费速录服务延时费”按200/小时计算,延时30
  分钟以内免收服务费用。晚7点以后,两小时以内算半天。
    3.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不含远郊区县)服务时,乙方的交通费用自负;如有外地(含威海远郊区县)速录服务任务,速录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克服、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若甲方无故取消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告知乙方时,则甲方应按该次速录服务约定金额全额赔付。甲方若变更速录服务时间,应提前告知乙方,如未告知,乙方按时到达,则按约定起始时间累计收取速录费用。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时提供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告知甲方时,则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同时间的速录服务。
    七、 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1.本合同标题及各条款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